关于印发《交通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的通知 |
藏交发〔2005〕285号 |
厅机关各处室、中心: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00]74号)文件和交通厅各职能处室工作实际需求,对《交通厅机关各处室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并经交通厅9月16日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月九日
交通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有关联系协调和厅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上级有关事项和厅务、厅长办公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文书档案工作;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负责编写交通大事记、交通年鉴和交通志;负责落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协调建设处、项目中心、稽查组等职能相关部门排查调处民工上访;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交通报驻西藏记者站:为中国交通报及有关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稿件,宣传西藏交通行业两个文明建设,及时反映交通建设情况,组织通讯员及特约记者撰稿;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计划财务审计处
负责组织研究拟订交通发展战略,编制全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计划;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立项、资金筹措;负责管理厅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厅系统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交通系统的统计工作;负责建设投资和厅属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负责厅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落实;负责厅机关财务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建设处
负责并会同计划财务审计处做好全区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以及重要边防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可行性研究及立项,负责重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和审批,以及施工文件审批,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交通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额,负责全区公路建设行业管理以及指导和组织全区县乡(边防)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编制工作和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实施和质量监督进行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县乡(边防)公路建、养、管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和指导交通科技工作,拟打交通行业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交通环保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处理信访中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企业处
负责制订由交通厅委托监管国有交通企业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负责企业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牵头制定企业经营目标及其检查落实和考核工作;协助做好企业破产和职工下岗安置的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政策法规处
负责交通行业政策的拟订和法制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立法规划拟订和法规、规章起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负责行政复议、听证、应诉、赔偿等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的调研工作;负责厅属单位的普法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考核;负责交通行政执法证件、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涉及交通行政执法上访处理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负责对厅属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监督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交通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检查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党纪、政纪教育和行政执法监察、行业纠风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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