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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区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交通厅、公安厅、农牧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厅、财政厅、区纠风办联合制定的《西藏自治区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已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交通厅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纠风办
二OO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农产品 绿色通道 实施方案
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交通部
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办公室 2005年5月31日印发
共印35 份
西藏自治区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
“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在我区建立高效率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支持鲜活农产品运销,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为促进农民增收创造条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我区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积极支持鲜活农产品合法运输,以快捷、顺畅、低成本的流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促进西藏鲜活农产品市场的培育。至2005年底基本建成全区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网络。
西藏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以国道为基础,合理布局,构建连接内地和区内各地市主要产销区的“绿色通道”网络,实现鲜活农产品的全程顺畅流通;以提高鲜活农产品跨区域流通效率为重点,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区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和实施工作,切实改善鲜活农产品流通环境。
二、全区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布局
在全国“五纵两横”的“绿色通道”网络基础上,结合我区特点,建立以国道109线格尔木至拉萨、国道318线芒康经拉萨至樟木、国道317线岗托至昌都、国道219线界山大板至拉孜、国道214线盐井至芒康、省道101线曲水至山南为布局的我区“绿色通道”网络。
在绿色通道线路上由公路部门设置样式统一的标识标志(样式见下图),方便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选择出行。 绿 色 通 道 芒康-拉萨
(注:标识牌为绿底白字,形状为长方形,尺寸参照《道路交通标识和标线》(GB5768_1999)中关于指路标志的规定执行)
三、统一界定鲜活农产品和整车运输的范围
1、鲜活农产品的范围:新鲜蔬菜、瓜果、食用菌、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区内产的酸奶。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全国“绿色通道”运输政策的产品包括: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及花、草、苗木、粮食等。
2、整车装载的标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达到核定荷载70%以上或有效装载空间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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