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征稽局组建于1992年,下辖8个征稽处、11个征费稽查所, 207名职工,承担着全区公路养路费和车辆购置税(代征)的征收任务,为西藏“以路养路,应征不漏”作出了不懈努力。税费征收做到了工作制度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形成了从车辆总台帐、征费台帐、统计报表、票据管理、车辆档案到费款解交、审计稽核、检查考核等一整套科学有效,且适合西藏特点的车辆征费管理模式,努力为车主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征稽职工用自己的真情和汗水感召车主,惠及社会,营造了良好的公路税费征收环境。

                   顽强拼搏  彰显征稽人风采

  由于西藏地广人稀,车辆分散,车主缴费意识较为淡薄,近50%的规费征收额是靠广大征稽人员路检路查、上户下乡催缴实现的。据统计,仅2003 年全区征稽上路稽查31842人次,查获各类违章车辆54400台,补征公路养路费1059万元,补征车购税155.7万元,挽回公路养路费6884.4万元。在稽查工作中,广大征稽人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特别能奉献的“老西藏”精神,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放弃了节假日和休假,长年累月奋战在征稽一线。

  为了方便车主,征稽局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各种征费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先后采取了车辆归口管理、养路费推行包缴、实行收讫标志制度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强税费征收管理。1997年实行养路费微机征收管理的基础上,他们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开发了全区第二代公路规费微机征收软件,在全区结束了手工开票的历史,进入了依靠现代科技实行税费征管的全新模式,在此基础上引进推广电子稽查征费系统,不但减轻了稽查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路面稽查准确率,且减少稽查工作盲目性,方便了按章缴费的车主,维护了征稽队伍的良好形象。一系列的具体措施,不仅解决了征稽局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矛盾,使有限的力量更多地投入到强化内部管理、有的放矢地实施稽查工作之中,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稽查工作量,方便了车主,深受广大车主,特别是偏远地区农牧民车主的欢迎。

                   规范执法  精神文明结硕果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征稽局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执法、优质服务”入手,以文明示范窗口为主导在费税征管辖区内推行了服务“承诺制”,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诚信公约,充分体现了交通执法与服务的双重职能,狠抓文明服务规范管理,使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向社会展示了高原征稽队伍的良好形象。

  为充分体现执法与服务的双重职能,切实搞好执法与服务,全局结合征稽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了《文明窗口标准》、《文明执法标兵标准》、《社会服务承诺制》、《稽查工作规范》、《征稽人员违纪处罚规定》、《征稽人员日考核制度》、《征稽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征稽人员六不准》、《综合考核奖惩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使执法与服务的管理工作从组织上、制度上得到了保障;同时,加强检查监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座谈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相互交流,使各项规章制度在征稽人员中入脑入心;为了规范示范窗口人员行为,制定了《征稽行业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要求每一位职工都要做到文明执法,礼貌服务;积极开展“优质文明示范窗口”、“文明行业”和“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拉萨征稽处征费大厅获全国和自治区两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阿里征稽处文明优质服务得到了车主和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由于措施得力,工作到位,2000年,征稽局被自治区评为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获“三五”普法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3年和2004年连续荣获自治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